导演:保罗·卡恩
现代人的社会、政治秩序以及公民认同,都以对法治的信仰为特征。然而,很少有人从文化视角出发,研究公共生活的这一基本特征。《法律的文化研究》第一次全面审视了对法律文化进行一种现代的智识探索究竟意味着什么。在本书中,保罗·卡恩从一种跨学科的视野出发,广泛吸收了来自哲学、人类学 、历史学等学科的理论成果,尤其是福柯的谱系学与格尔茨的文化人类学,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外在于法律的规范框架的法学进路。 卡恩认为,法律不只是一种规则体系,更是一种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人为建构的。然而,美国主流法学家都是法治的信仰者,他们普遍接受了一种以法律改革为导向的规范主义进路,而不去进一步追问法治本身的建构性。因此,卡恩指出,若想对法律文化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研究,我们就必须置身于法律实践的边界之外,抑制革故鼎新的志向,然后去解释那些建构了法治的神话与信仰。通...(展开全部)